大学物理实验课程学生上课规定

来源:物理实验中心 2022-02-26 19:53:23.0 阅读量:1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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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实验( I/II)》学生上课规定

1、必须在学校教务网选上《大学物理实验I/II》、《大学物理实验MI/MII》课程,才能进行有关实验项目。否则,即使完成了有关实验项目,也不予承认、不予保留成绩。在教务网选上《大学物理实验I/II》、《大学物理实验MI/MII》之后,中途退课者,对所完成的实验项目,也不予承认、不予保留实验成绩。

2、在教务网选修《大学物理实验I/II》课程后,还需登录实验管理系统(https://etp.swjtu.edu.cn/)查看具体实验项目名称及上课时间。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与学校教务系统一致。

3、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之前,必须做好相关实验的预习,在正规的实验报告纸上写出预习报告。在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时, 必须携带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无“预习报告”或“预习报告”书写不完整者,本次实验成绩记为0分,且不允许补做该实验;不携带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者,本次实验成绩扣除10分。

4、必须严格按实验管理系统中安排的时间到实验室进行实验。

5、对冒名顶替他人做实验者,取消双方本学期的实验资格,本学期实验课总评成绩记为0分。

6、实验课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该次实验成绩扣除20分;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本次实验资格,按“缺席”处理,本次实验成绩记为0分,事后不予调课和补做实验。

7、无正当理由而未能按实验管理系统时间进行实验者,取消本次实验资格,按“缺席”处理,本次实验成绩记为0分,事后不予调课和补做实验。

8、由于身体原因等不能按预约时间进行实验者,病愈一周内须持有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的“医生证明”,以及有辅导员签名和联系电话及院(系)公章的“学院(系)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第21条)到实验中心办理调课事宜。

9、由于考试、临时课程安排和重大集体活动冲突等情况而错过实验时间者,可在原预约时间前或后持有辅导员签名和联系电话并加盖院(系)公章的“情况说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第20条)到实验中心办理调课事宜。注意:在原实验管理系统时间之后申请调课者,须在原系统时间之后 5 个工作日内带“情况说明”办理调课,但最晚不能晚于学期实验教学最后一周的周一中午12点。

10、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听从指导老师的实验安排,认真听讲,正确使用、操作实验仪器。对非正常原因损坏实验仪器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11、经指导老师确认,实验过程不完整者(如早退、中途逃课等) ,取消本次实验资格,本次实验成绩记为0分,且事后不予调课和补做实验。

12、实验过程中不允许使用铅笔和橡皮记录原始数据。对记录原始数据时使用铅笔和橡皮者,指导教师有权扣除“课堂操作分”,直至取消本次实验资格,实验成绩记为0分,事后不予调课和补做实验。

13、“实验报告”必须在实验结束后一周内(特殊情况时以指导教师通知为准)投至指导老师的实验报告箱内,同时附上有教师签名的“原始数据记录纸”。为保证实验报告投递无误,请勿让其他同学代投实验报告。对实验报告投递错误造成的后果,实验中心不予纠正和处理。

14、只完成实验不提交实验报告者,该次实验按“缺席”处理,实验成绩记为0分。只提交含教师签名的“实验原始记录纸”者,本次实验成绩只记“课堂操作分”。依赖于不同的实验项目,“课堂操作分”分值在0到50分之间。

15、提交的实验报告中无“原始数据记录纸”或无“教师签名”者,该次实验课按“缺席”处理,实验成绩记为0分。

16、提交的实验报告中不誊写、不整理原始数据者,本次实验成绩至少扣40分。

17、不按时提交实验报告者,每迟交报告1周,本次实验成绩扣除10分。

18、伪造“原始数据”或“教师签名”者,实验课程按“违规”处理,本学期实验课总评成绩记为0分

19、实验报告提交3周后,应及时登录实验管理系统核对平时实验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需及时联系实验指导教师进行成绩核对。成绩核对的最晚时间为学期末课程安排的集中答疑时间(注意:所有实验课将在期末集中答疑的周次结束,即超过该时间,将无法再进入实验室完成实验)。一旦期末理论考试开始,将不再受理任何平时成绩核对事宜。

20、如遇重大事件或学校安排的其他事件导致实验课无法按期进行时,请及时到实验中心网站(http://pec.swjtu.edu.cn)查看调课时间安排。如错过已在网站通知过调课实验时间,则本次实验课按“缺席”处理,该实验成绩记为0分。

21、上述提到的指定时间为每周星期五的工作时间。指定地点为:X6215B。负责教师为:马老师。

22、《大学物理实验I/II》课程期末提交到教务总评成绩,由“平时实验成绩”及“期末实验理论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成绩所占比例分别为70%和30%。其中,“平时实验成绩”由该学期应完成实验报告的平均成绩构成。注意:如期末实验理论考试缺考,则提交到教务的总评成绩为0分,备注“缺考”。

23、目前我校无《大学物理实验I/II》的替代课程。

24、关于返校考试的同学,提交教务的总评成绩可按下述两种方式进行。(1)自愿不参加平时实验操作环节,按照期末理论考试成绩占100%提交教务总评成绩。(2)自愿参加平时实验操作环节,则按照第22条的方式提交教务总评成绩。注意:如选择第(2)种方式,则必须在学期第六周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返校考试报名,并在报名结束三个工作日内联系实验中心负责人登录实验管理系统进行选课。

25、本规定由物理实验中心负责解释,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物理实验中心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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